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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以“法”之名 护“爱”成长

时间:2023-08-29 10:10:39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胡茹茹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胡茹茹)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教育普及行动成果,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提升师生法治观念,推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8月28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刘伟明作为塔县职业高中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以“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好新疆”为题,为刚刚开学的三年级学生上“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此次活动共计1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刘伟明同志围绕“深刻领悟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深刻领悟党的治疆方略,万众一心践行动”、“深刻认识职责使命和主要任务,担当奉献有作为”三个方面进行展开,引导在座的师生代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职责使命和主要任务,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立案庭庭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内容,从未成年人权利和义务方面,结合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以及近期塔县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们讲清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遭遇不法侵害的处理方法。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既要遵纪守法,又要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自我保护与自我防范。此外,活动中还与在座的学生进行了互动问答,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抢答,在轻松的氛围中巩固了本次法治课的法律知识点。

  此次活动是塔县法院法治副校长2023年秋季学期送法进校园的开端,下一步,塔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院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平安校园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送法进校园方式,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引领、法治教育,以“法”之名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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