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胡光忠)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歆梅、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雪、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鑫、汝阳县人民法院张晓四名同志荣获“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两个先进集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双向司法保护。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对于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探索少年法庭和家事法庭融合发展等审判机制改革。指导辖区内法院积极探索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庭前延伸机制、“修复人格-添附技能-扶持就业”庭后帮教机制。丰富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省近1500名干警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年超过100万少年儿童从“送法进校园”、“法庭开放日”、模拟庭审、网络普法直播等中受益。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审判理念,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法理情统一,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扶、回访跟踪帮教等案外延伸工作。近年来该庭共开展法庭开放日70余次,举办模拟法庭50余场,送法进校园400余场,帮助135名未成年被告人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四名先进个人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歆梅
张歆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在寓教于审的同时,向前延伸加强系统防范,向后延伸打造立体帮教,创建了“1+6+N” 工作方法,探索出“特色审判、全面预防、立体帮教”为一体的少审模式。近3年来,组织开展各类“红领巾相约法治梦”、“护苗”等各类法治活动100余场,受众5万余人,组织拍摄多个普法微视频,网络播放量6万余次。撰写的多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论文荣获6个省级调研奖项,个人荣获多个省级奖励,并带领庭室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雪
张雪,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10年来,她扎根于少年审判,通过帮助未成年人寻找合适监护人、一案一档温情寄语、制作心语视频等方式,暖心关怀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经她审理的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人再犯罪。连续对社区、留守儿童学校、司法矫正中心、辖区内学校开展近100场公益普法宣讲,覆盖人数5万余人。曾获南阳市五四青年奖章,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鑫
陈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其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的 “少年审判的心理干预机制”在第四届全国少年审判论坛中被评为十大创新事例。常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其根据真实案例编剧并出演的普法微电影荣获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大赛优秀微电影。用真情和真心开展庭外延伸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心理关爱和疏导,最大限度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感化挽救。2021年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被中国关工委等五部门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汝阳县人民法院张晓
张晓,汝阳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汝阳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多年来,在少年审判工作岗位上,她知心暖心,坚持庭前“四个见面”,推行“四位一体”庭审教育,延伸考察帮教,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成为有用之材,并成为他们眼中的知心姐姐;业余充电,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运用专业知识,在家事案件中弥合了数百个家庭裂痕,让未成年被害人重启新生活;关爱困境儿童,帮助700余名留守儿童实现了“微心愿”,让法律温暖的一面得以立体展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