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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准驾不符+醉酒驾驶,这样“驶不得”

时间:2023-08-22 14:07:06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艾海提·买买提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艾海提·买买提)大多数人都知道酒后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也有很多人不清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也是属于危险驾驶的行为之一。近日,新疆泽普县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锒铛入狱。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被告人段某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园艺场某土路时撞上道路左侧的排水阀门罩,导致车辆侧翻,发生车辆受损、人员未受伤的单方交通事故。经抽血鉴定,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2.65mg/100ml,系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段某的驾驶证等级为D证,其所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与其准驾车型不符,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

  泽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无视国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知识科普

  什么是准驾不符?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其所驾驶的机动车车型不相符合,因为驾驶人不具有所驾驶车辆的驾驶资格,所以同样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如果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官提醒

  酒驾、准驾不符,哪一条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告人段某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违法行为,更是错上加错。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远离“酒驾、醉驾、毒驾、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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