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买迪娜木·玉素甫江)近日,新疆 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原告库某与被告麦某是邻居,从小认识并自由恋爱,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个女儿。婚后双方由于三观不同、性格不和,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无法沟通。婚姻中库某经常不回家、不关心孩子、照顾不到家庭,给麦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于是两人于2022年开始分居。在分居期间,麦某与婆婆之间也产生矛盾,矛盾日积月累,夫妻二人无再和好的可能,于是库某向伽师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调解法官在收到库某的起诉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事实情况,并向所在地村委会询问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经询,因二人是邻居,如开庭审理则不利于今后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在经得库某、麦某同意协商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律师到伽师县人民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性问题也达成一致意见。
诉前调解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亦能达到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