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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色满人民法庭:三字工作法构建妇女儿童维权新格局

时间:2023-08-21 11:14:06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隆小翠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隆小翠)2023年,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色满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联合喀什市妇联成立了“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以“防”“送”“活”三字工作法构建妇女儿童维权新格局。

  “防”——预防为主,打好家事审判奠基石。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设家庭和谐指导专业课程,不定期邀请群众参加课程,并利用节假日,到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培养以“和”为贵的家庭意识。二是坚持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为目标,协同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在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做好家事回访,一对一制定婚姻修复方案,最大限度挽救即将破碎的家庭。三是加强与妇联联动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召开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为妥善、高效化解家事纠纷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送”——提供“点单式”司法服务,建立群众身边的“微法院”。针对辖区群众、小微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比较薄弱,用法意愿较低的特点,立足妇女儿童如何在生活、工作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发放法庭便民联系卡80余份、实地入户走访村社区、司法所、小微企业10余次,以巡回法庭方式深入村社区现场开庭3次,近距离回应群众、小微企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群众和小微企业身边的“微法院”。

  “活”——灵活方式,实现情、理、法相融合。拓宽职能范围,主动向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服务,优先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一站式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难”问题,以温情服务彰显司法温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模式,对于感情尚未破裂、矛盾争议不突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尽最大能力调解劝和,无法调和的依法依规开庭审理,对于长期遭受家暴需要保护自身安全的妇女、儿童,一经查实依法向施暴者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筑起人身安全“保护墙”,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温度,更有力度。

  自“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挂牌成立以来,调解婚姻纠纷案件276件,占总案件数的72%,实现了法院理性审判与妇联柔性调解的有机结合。在今后工作中,喀什市人民法院色满人民法庭将持续发挥“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模式,及时筑起人身安全“保护墙”,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温度,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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