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布合力其·阿不都外力)艾某约七位好友聚餐饮酒后,结伴去做足疗,不料艾某因自身疾病突发猝死,一起喝酒的朋友以及足疗店要担责吗?
近日,新疆麦盖提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一天,艾某约七名朋友去饭店吃饭,饮酒后,其中一人提议去做足疗,于是一行八人前往足疗店,足疗按摩结束后都在按摩床休息,约六个小时后,同行人员准备叫艾某回家,发现艾某昏迷不醒,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后艾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艾某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艾某家属认为,足疗店和艾某的七名朋友应对艾某的死亡负责,故将足疗店和艾某的七位朋友诉至法院,索赔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足疗店认为,在服务过程中未有过错,拒绝赔付。
艾某的朋友称,在聚餐过程中,其余人未对艾某进行劝酒、灌酒等行为,他们对艾某死亡不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经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为对受害人的死亡被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赔偿的数额、范围和依据。本案中艾某与其朋友喝酒后足疗按摩,死亡医学证明书认定为死者自身疾病突发猝死,其七名好友喝酒时并未劝酒。艾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酒后足疗按摩所存在的风险,但仍然前往,且其死因是由于自身疾病引发的,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足疗场所违反了酒后不能按摩的基本保健常识,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名好友作为同饮者,未对醉酒者尽到适当的注意、照顾、帮助等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受害人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法官释法析理,七名同行人员均表示与艾某为好友,面对昔日好友的家属,纷纷表示体谅原告丧亲之痛,最终七名被告自愿向艾某家属支付赔偿金,以安慰艾某的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