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罕克孜·努尔)近日,新疆伽师县法院院领导带队, 通过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手段,顺利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来,2019年4月莫某向艾某借款5000元,约定在一个月内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艾某多次向莫某催讨借款,莫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为此,艾某于2022年2月向伽师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达成一致,并领取调解书,但莫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责令莫某向申请人艾某支付5000元欠款,并对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莫某绝接执行法官电话,规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接到莫某财产线索后第一时间汇报执行局领导,由院领导带队前往伽师县克孜勒博依乡莫某家中进行实地控制。院领导从诚信良知的角度对其进行释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莫某认识到自已错误主动向申请人打电话赔礼道歉,在院领导的协调下,莫某找人卖出部分新梅干一次性付清5000元欠款,该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未来展望:
伽师法院执行局为高质量解决“执行难”,“不能执行”的难题院领导带队开展执行工作促进执行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带动全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局是保障胜诉判决得以实现最后防线,伽师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肩负着百姓赋予的期望和重托,在院党组的准确领导下,严格履行义务,为提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在不停的奉献执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