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李金汝)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继续延伸线上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案件详情:2017年3月20日,原告木垒县某银行与被告王某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由原告向王某某提供贷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为8.3375%。(逾期月利率12.50625%。),还款期限是2018年3月19日,同时,高某某签订了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一份,卢某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7年3月20日发放贷款本金100000元。到期后王某某未还本付息,截至2022年7月28日,王某某偿还利息10516.94元,尚欠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前,双方当事人现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为保障在线诉讼顺利进行,法官及法官助理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对“云上法庭”使用进行了指导,并针对庭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法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对、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官的指导下,当事人配合完成了庭审活动。整个庭审用时1个小时,画面、音质清晰流畅,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的影响。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某、高某某欠原告木垒县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前分期偿还; 并承担自2022年7月29日起按逾期月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利随本清。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庭审笔录,为本次庭审画上了圆满句号。
连日来,木垒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云上法庭”“网上立案”“智慧执行”等措施,将线下的司法服务全面转向线上,开展案件调解、开庭、宣判等司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不打烊、司法为民不停摆,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