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陈燕琴)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法官利用远程调解平台进行耐心调解,向涉案双方释法明理,最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甲与被告乙因生意来往而相识,逐渐成为朋友,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甲应乙要求为其运输砂石料,因为是朋友所以没有签订运输合同。后经双方口头结算,运输费用合计12600元,乙承诺货运结束后立即付款并向甲出具欠条一张,但迟迟未按照约定给付运费,后经甲多次催讨,于2020年7月23日乙通过微信向甲转款2000元,剩余10600元至今未支付,甲无奈诉至法院。
2022年8月24日,调解员和法官在线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结合了解的双方之间的矛盾焦点,从现实疫情防控情况、经济情况、法理情理等多角度耐心分析,释法说理,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各自作出让步,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乙自愿分期支付原告韩某运输费用10600元,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在今后工作中,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多元解纷提高办案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方式,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让群众感受到炙热的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