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朱善永 李延平 张庆革)7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邀监督一起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执行案件,海林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深入海林市柴河镇群力村对被执行人陈某自动履行拆除农用地上违法建筑物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在主管市领导的指派下,海林市莲花湖旅游管理局、海林市柴河镇政府主要领导到场见证法院的执行活动并参与对陈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验收。这是该院监督执行的首例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
此次农用地上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和复耕主要针对海林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22日向法院起诉的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刑事附带公益诉讼判决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刑事附带公益诉讼见成效,裁判结果得到彻底执行到位。
执行前
执行后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未按执行通知的要求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于2020年1月依法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期间因群力村村民阻拦,陈某未能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在陈某提供执行担保并承认错误后,法院依法对陈某提前解除拘留。此后,陈某未在其承诺的期限内,主动将违法建筑物拆除,并去向不明,躲避执行。根据案件需要,法院及时向市委汇报,向市政府通报。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发挥了主体职能作用,请批拆除费用,选择确定拆除施工队伍,组织公安、城管等单位充足的警力和人员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准备工作就绪后,法院依法向陈某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到达执行现场通知书和拆除费用负担通知书。在强大的依法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陈某最终选择了配合法院自动履行,委托亲属组织施工队伍于2021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将3000余平方米农用地上违建板房彻底拆除完毕。达到了阶段性复耕要求,保护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执行后航拍全图
通过此次公开执行监督活动,让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有了更多的了解,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