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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闻喜县:协同配合 千里办案 跨省调解

时间:2023-06-02 13:04:17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刘中青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刘中青)“谢谢!真是太谢谢您们了!要不是您们一年多的努力和不辞辛劳的奔波几千里,想方设法寻找当事人为我们讨要柿子款,我们这几十户柿农真的是要绝望了”。5月31日上午,在山西省闻喜县郭家庄镇西韩村莲坪居民组(乡村合并前为莲坪村),领到6600元柿子款的柿农翟某激动地对现场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调解员们等人说。

  当日,该县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山西同诚律师事务所等司法部门联合在郭家庄镇西韩村莲坪居民组,举行柿子款发放仪式,为25户柿农发放了第一批柿子款5万元,并就此案现场以案释法,对村民展开普法教育。

  疫情影响市场客商柿子未结消失

  该县郭家庄镇莲坪村、晋庄村、沟东村、沟西村、东坪村的村民常年种植甜柿子,浙江商人蒋某自2010年起便在该五村收购甜柿,期间还为柿农们引进柿子苗,增加了他们的柿子产量和收入。2020年受疫情影响,蒋某收购的甜柿因疫情影响市场疲软,长时间滞留后,造成柿子发霉腐烂,只能以极低的价格亏本出售。在支付了柿农们177000元之后,因无力再支付几十万柿子余款,被迫离开闻喜。

  寻求法律帮助司法部门联合发力助农

  客商蒋某消失,卖柿子的几十万余款就没了着落。几个村子的30户柿农便组织起来,到当初联系卖柿子介绍人、莲坪村柿农翟某家去讨要说法,但翟某也是有苦难言,百口莫辩。2022年5月初,31户柿农无奈之下找到县公安局,要求以诈骗罪立案,追究蒋某的刑事责任。经过审查后,公安机关认为本案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无助的柿农们情急之下又来到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生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指派民事行政检察科审查受理,决定对31户柿农给予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由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王帼萃具体负责。

  要立案就需要写诉状,王副检察长又帮柿农们联系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建华,张建华律师热情接待了他们,在了解完基本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农群体案件,涉及的标的额较大,影响面很广,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当地营商环境,让柿农遭受经济损失,还会挫伤柿农种植柿树致富的积极性,带来负面社会效应。当即决定予以受理,随即把此案指派给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山西同诚律师事务所给予法律援助,全力维护柿农们的合法权益。

  5月22日,准备完诉状的该所律师杨鹏程陪同柿农一起到法院进行立案,立案庭负责人马浩洁在审查立案时发现,31户柿农,仅提供了一份他们自称是蒋某手写的柿子数量清单,却没有蒋某签字,也没有标明单价。考虑到证据的欠缺,在征求柿农们同意后,将该31案全部委派至该院特邀调解员柴正海处先进行诉前调解,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了结此案。

  调解初期,调解员柴正海几经周折,通过电话和微信终于联系上了被告蒋某。经过多次沟通,他对欠柿款认可,但对柿农们主张的单价和数量提出异议,认为需要重新对账,单价也要调整,然而就在调解员认为调解有望,正积极与柿农们沟通调解方案时,蒋某却失去了联系,电话、微信均不回复。

  因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又关系到柿农的切身利益,法院院领导要求一定要依法保护柿农的利益,认真办理好此系列案件。承办法官再次详细审查了柿农提供的证据材料,但就现有的证据来看,很难查清案件事实,柿农们败诉的风险很大。经过多方考量,马浩洁便与检察官王帼萃等人商议,决定组织人员到蒋某的户籍地找人,以求本案能够取得突破。

  千里奔波办案消失的被告蒋某终现身

  5月15日晚6时许,办案人员乘车到达1400余公里外蒋某所在的浙江省兰溪市,他们顾不上舟车劳顿,决定当天晚上就去蒋某家,以防白天难找见人。兰溪市距离蒋某的村子有20多公里,到达时已经是晚上8点,但蒋某家中只有他年迈的父母,当两位老人听办案人员说儿子欠了几十万的外债时,顿时不知所措,声称不知道蒋某在哪里,更不知道他欠款的事。马浩洁、王帼萃等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的解释,老人才答应第二天让蒋某的妻子回来和办案人员见面。5月16日中午,他们第二次到蒋某家,见到了蒋某的妻子徐某,起初她仍然不肯配合叫回蒋某,办案人员又不厌其烦地对她进行法律引导,告诉徐某,如果穷尽一切方法仍联系不上蒋某,法院会依法公告送达,蒋某不到可以缺席审理,那样他就失去了抗辩的权利,结果可能会对他很不利。徐某听清利害后给蒋某打通了电话,办案法官趁机和蒋某在电话里进行了沟通,蒋某答应次日中午见面。

  5月17日,一行人再次来到蒋某家中,终于见到了消失已久的蒋某。

  对账繁琐复杂确保人员柿子数量无误

  这一次,办案人员通知已经提前到达兰溪市的柿农代表翟某和援助律师也到现场,蒋某拿出账本,和翟某开始对账,因为人数多、账目不清,时不时要打电话向柿农核实,对账工作持续了5个多小时,到晚上6时许,双方就出售柿子的农户和柿子数量终于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对账明细。

  价格产生分歧调解又一次陷入僵局

  本以为账目清晰以后双方很快就能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价格原因又发生分歧,柿民们认为当时约定的柿子单价是2.4-2.5元/斤(但对此没有证据证明),现在蒋某最低也要按1.8元每斤付款,蒋某则称收购时约定的价格随行就市,当时的单价在1元左右,况且他收购的这批柿子最后是以0.2元的极低价格亏本出售的,不然也不会离开闻喜,只同意按每斤1.4元的价格调解。双方在价格上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老友相拥而泣双方各退一步协议达成

  翟某是31户柿农中的一员,之所以由他作为柿农代表前来参加调解,是因为蒋某和他关系最好最亲。之前的10年中,蒋某每次来闻喜收购柿子都是吃住在翟某家,柿农们也是通过翟某介绍认识的蒋某。正因为此,蒋某离开后,翟某饱受了柿农们的抱怨和责难,提起这些,翟某已是泣不成声。蒋某也想起了两人当年的情谊,事到如今并不是他忘恩无情,实在是形势所迫,心有余而力不足,说着二人相拥而泣。在场人员也纷纷泪目。真诚打动人心,敞开心扉后,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最终在价格上达成一致,以1.6元/斤的价格进行结算,31户中除少数与蒋某自行协商撤回起诉,另外25户均与蒋某达成付款协议,由法院确认后出具调解书,蒋某同意次日先行支付50000元柿款,余款259248元将分期付清。

  履行法律程序买卖合同纠纷成功结案

  柿款已有着落,但蒋某所付柿款是针对25户柿农,还需根据欠款比例对每户的款项进行分配,在场的法官、法官助理当场分别制作了25份调解笔录,签字时,时钟已指向了凌晨1点。从下午1点到蒋某家,到凌晨1点走出他家门,历时12个小时,调解工作终于圆满结束。走入夜色中的每个人都是一身疲惫,却又如释重负,他们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5月18日,蒋某如约支付给了柿农代表5万元柿款。

  维护柿农权益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离别时,蒋某一再向办案人员和柿农代表们表示,他还会再来到闻喜收购甜柿,帮助柿农们集中销售。柿农代表翟某握着蒋某的手,连声地说道:“谢谢!谢谢!欢迎你再次到闻喜经商做客,继续收购我们的甜柿子,共同助力乡村振兴。”

  本案中,闻喜县司法部门联合发力,促使柿农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给柿农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为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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