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李涛)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激励创业创新,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山东省诸城市以推行柔性执法机制和实现便民利民为导向,出台系列政策组合拳,针对办理行政事项、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与群众和市场主体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领域,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形成三项清单制度,并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出台全省首份县级“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在《诸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首违不罚”制度,2022年9月,在全省率先实施首份县级《“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推出“首违不罚”事项293项(含其他“轻微不罚”事项),共涉及24个部门、单位。通过进一步跟进督查,2021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共实施“首违不罚”案件3019件,免罚金额1239987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健康发展。实施“首违不罚”清单机制以来,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注重采用警示、信用公示、示范指导等相对柔性措施,强化违法疏导,引导经营者自律,从而更好的实现了行政管理的提质增能。
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突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针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对2021年印发的《诸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形成了《诸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共279个证明事项,新增加47项,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进一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完善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各单位业务办理、网站和新媒体上进行加强了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单位运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事项53万余件,减少证明材料53万余件次,减证便民工作成效显著。
探索实施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
今年4月份,诸城市司法局牵头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反复研究论证,依据《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应急管理、公安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编制形成了《诸城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共涉及37个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通过《清单》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实施后市司法局将协调、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推行柔性执法机制,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