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开地日也·艾比布拉)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阿某与被告古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匆匆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但由于双方相处时间少,缺乏感情基础与沟通,导致夫妻之间争吵不断、矛盾不断。无奈,古某于2022年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一年后,古某见感情未得到修复,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女儿归阿某抚养,并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确定了开庭日期后,将传票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开庭前,古某联系到法官提出自己即将前往内地打工,目前双方均同意离婚,希望法院能提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古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调解意愿,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一步了解双方矛盾点,对其进行劝解。然而,由于双方一直未能就房屋产权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阿某不愿再继续协商,调解失败,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但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分别与阿某、古某联系,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最终,阿某、古某不再在财产问题上争执,互相作出让步,同意房屋归古某所有,扣除共同债务后古某补偿阿某房屋剩余价值的50%,婚生女抚养权归阿某,古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本案得以调解结案。案件妥善解决后,古某如期前往内地打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