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阿力木江·艾麦提)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使矛盾化解在诉前,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这两起劳务合同系列案件的被告图某在2019年分别跟两位原告签订劳务合同,涉及金额37850元,两位原告按时完成合同确定的义务,合同履行中图某曾给付8300元,剩余借款未及时支付,两位原告向图某索要,图某写下欠条,到约定时间后依然未支付,两位原告无奈将其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得知其中一名原告塔某因妻子生病难以自理,家里经济来源靠他一人打工挣些微薄收入,同时还要照顾三个孩子,妻子看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希望能早拿到欠款。承办法官考虑原告家庭生活困难,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少,遂决定对这两起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诚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困难及需求,提出采用分期方案,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图某将于半年内分期偿还剩余的29550元,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纠纷当天受理,当天调解成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依法办案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下一步,克孜勒苏人民法庭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人民法庭的基本作用,真正为群众解决民众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