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艾合麦提江·艾则孜)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被执行人哈某的一辆2002年本田奥德赛牌轿车,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马某的合法权益。该案的执行标的为12500元,由于哈某未按时履行抚养费义务,马某向伽师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受理申请后,立即向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然而,哈某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不得不采取财产查控措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发现哈某名下的财产中有一辆2002年的本田奥德赛牌轿车。
为了有效维护马某的合法权益,伽师县人民法院决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该轿车进行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具备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特点,能够为拍卖参与者提供安全、方便的交易环境。
经过拍卖程序,该辆本田奥德赛牌轿车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弥补马某的损失。本次拍卖的顺利举行,再次验证了伽师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有效解决执行难题、维护正常司法秩序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234次拍卖。这说明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应用越来越熟练,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的执行服务。
伽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借助网络技术,推行司法拍卖,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