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杨桂梅)2023年4月3日下午,在山东省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受援人王女士与黄女士代表她们受援的八人送来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王女士与黄女士激动地说。
事情还要回溯到2022年3月份,申请人王女士与黄女士等八人系沂水县某局修造厂事业编制职工,在被告处从事维修安装工作,自2006年至2020年间某局修造厂欠发工资合计116829.5元,为此申请人多次与修造厂相关负责人协商,在经过多方交涉无果后,焦急万分的王女士等八人向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受援人身份、受援事项符合法律援助后,当场予以受理援助。通过指导填表、审核材料,在最短时间内帮其办完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山东廷峰律师事务所赵玉珍律师作为此案件的援助律师。2022年3月16日向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用人单位被撤销,被申请人被告主体资格消亡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援助律师考虑到虽然仲裁不予受理,但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该修造厂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该单位仍处于在业状态,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于是赵律师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为其再次提供援助。于是援助律师代表她们八人以不服沂水县仲裁争议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为由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最终王女士等八人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欠发的工资116829.5元,她们对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工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王女士等只是法律援助受援群体中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鞭策。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争创服务一流的决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让受援群体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