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张鲁逊 李邱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可以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立足增强执法透明度,创新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
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先行先试。禹城市司法局立足执法监督实际,积极创新探索,在德州市先行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制度对巡查的依据、原则、方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细化了巡查事项内容,强化了巡查举措,并对巡查结果的运用做了说明,将网上巡查上升到制度机制,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突出质效并举,强化巡查举措。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通过定期巡查、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镇街和行政执法部门事前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及时更新德州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利网络运行系统等情况,通过部门自查与监督巡查,不断完善提升行政执法公示落实质量。
强化巡查结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巡查结果根据《禹城市“红黄蓝”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三色”反馈,督促部门及时查摆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优。将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结果纳入年底法治建设考核评定成绩,能够切实增强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主动作为,深化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
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为法治禹城的建设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