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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拘

时间:2023-01-11 07:26:51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朱善永 黄庆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朱善永 黄庆)春节临近,各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重出江湖”,此类行为风险隐患大,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确保今年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绝对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力确保市民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

  治安部门组织各分、县(市)局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常年零售企业的检查督导,对易发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场所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全力打击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同时,聚焦防范宣传和重点打击工作,多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检查巡查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挤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活动空间。

  据统计,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查处此类案件5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91箱(件),行政处罚53人。

  案例一: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箱

  “哪成想咱家隔壁竟然被偷偷存放了这么多烟花爆竹,这要是万一炸响了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多亏了民警及时查获并消除了安全隐患,太感谢了!”看着民警指挥着专业危爆品运输车辆把100余箱烟花爆竹全部运走,阿城区舍利街道太平沟的村民李大爷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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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8日18时许,阿城区局城北派出所获得线索:近日,太平沟村有人私自从外地拉运回烟花爆竹,准备于近日趁天黑走村串屯贩卖。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太平沟村太平沟屯一胡同内,将正欲驾车外出贩卖烟花爆竹的李某当场查获,并在其租用的库房内查获100余箱烟花爆竹。经查,李某在未取得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谋利。现已对其行政拘留5日,违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移送安监部门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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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近日,宾县县局西城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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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31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某洗浴门前有人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经调查查明,该人无销售许可,于是依法扣押其售卖的烟花爆竹,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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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交代了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现已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烟花爆竹7箱。

  案例三:查获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4箱

  2022年12月30日,呼兰分局孟家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辖区居民高某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自家民房中准备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该民房内现场查扣烟花爆竹44箱,及时消除了一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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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高某交代,明知民房中存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依然存放的违法事实。现已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正告: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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