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努尔尼沙·阿不都热依木)办理聋哑人案件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因为语言交流障碍,如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讼意见,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双方均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
原告买某与被告古某于2020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结婚半年后,未能建立很好的夫妻感情,双方开始分居,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长期分居生活,缺少沟通,影响夫妻感情,原告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因原、被告双方是聋哑人,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家人、亲属进行了沟通,多方了解原、被告婚姻家庭状况。在庭审中,法官邀请了原告的母亲和被告的父亲担任翻译的角色参加诉讼,尽量放慢语速,给予双方充分的沟通时间,确保能够准确的翻译。经过耐心的“沟通”,法官和当事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原、被告均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分析化解双方矛盾,但由于原告买某离婚态度坚决,被告古某也表示双方无和好可能,法院秉承“调解优先,司法为民”原则,虽然无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但仍尽力做到解怨释结,好聚好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
在司法为民的路上,司法的温度永远不会缺位。泽普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公平正义体现在审判的每一个细节,依法尊重妇女、儿童、残疾人的自主意愿,用法律传递温情,让弱势群体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