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艾斯克尔江·吐逊)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考取证书对人们就业、升职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获取各种证书的需求越来越强,比如参加普通话测试人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人能通过认真学习考取相应证书,但也有少部分人未能通过测试,便想花钱走捷径,希望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取证书,这往往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商机”,殊不知“考证”是假,骗钱是真。泽普县人民法院用真实案例,带你走进诈骗现场。
【案情简介】2021年以来,被告人哈某利用其教师身份招揽需报考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谎称其可疏通关系不经考试便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哈某通过开“收据”取得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高额“报名费”,截至案发,哈某共骗取33名被害人67万余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违法所得追缴后向被害人予以返还。
上述案件中,33名被害人被“免考拿证”的广告迷惑,心存侥幸,没有将精力放在提高自己的能力上,反而试图花钱走捷径,在家等证书,可最终证书既没有买到,还遭受了经济损失,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示】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普通话等级证书是通过统一考试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的证书,绝不会有所谓的“免考拿证”“免考包过”,其他证书也是一样,若想考取证书,必须通过正规渠道报考。成功没有捷径,莫要轻信他人,唯有努力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