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努尔买买提·卡日)近日,新疆伽师县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获执行线索:一直躲避执行的“老赖”麦某,在伽师县玉代克里克乡有1.5吨棉花。执行法官立刻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随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执行预案,副局长带领两名执行员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与当地村委会协调,启动“三级执行联动机制”,成功处置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高效促使案件执结。
执行干警到达玉代克里克乡后,村委会按照联动机制开启绿色通道,并安排村委会值班民警配合执行干警进行搜索查找。办案团队立即前往麦某住所,在法院、村委会的通力协作下,在玉代克里克乡搜索到被执行人麦某隐匿的财产(棉花)并当场控制。“法院+村委会”联席向麦某及其家属陈明利弊,对其释明违反报告财产令及隐瞒财产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过多方释法说理,麦某承认棉花是麦某所有,并表示愿意主动将棉花兑现交付法院执行。在法律震慑下,麦某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并写下了悔过书。本案从接获执行线索到启动联动执行机制成功结案,总计用时5小时;从执行干警到达到完成应急处置,仅用时1小时成功履行完毕。
通过这次成功的快反处置,检验了伽师法院执行队伍快速反应、规范有序的执法管理水平,积累了与乡镇、村委会现场处突、协作联动的管理经验,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实效性体现。伽师法院和乡、镇基层组织,严格落实《伽师县推进解决“执行难”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执行协调联动机制》的文件,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强化协助人民法院“查人找物”为重点,团结协作联动执行,用联动合力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