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伊玛木·阿卜杜克热木)巡回审判是基层人民法庭为“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而设置的,能够方便,有效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就地立案,调解,开庭,当庭结案的方式进行审判,以便更好的“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化解基层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本着为民服务原则,在辖区内设立“流动的小圆桌”,积极开展巡回调解、审判工作。不仅方便群众诉讼、增进群众感情,而且能将法制观念融入百姓心中,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被告麦某为达西村村民,于2020年10在原告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了金融贷记卡。由于透支消费后未矛以还款,现已累积欠款2万元,被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至本院。因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官组织原、被告列座被告打工的收棉花地进行圆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说道理、明法律的方式,法官引导当事人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按月分批支付欠款,于2022年低前付清所有欠款本息。麦某表示,一定会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吸取教训,做一个诚信的人。
“以人为本”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近年来,伽师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基础,去乡间地头,村委会,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审判,进一步做好法律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制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将持续以“流动的小圆桌”为依托,与乡镇矛调中心调解员协调配合,定期深入卫星工厂、村落开展巡回审判、调解、法制宣传等各种司法便民服务活动,努力“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