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安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9月7日,接邹城监狱电话,沂水籍服刑人员李某某将于9月9日刑满释放。因为邹城监狱所在地济宁市处于疫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沂水县司法局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工作,落实接返事宜及防控隔离措施。
9月9日上午,邹城监狱干警将李某某送至济宁与临沂交界处,沂水县司法局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家人在做好防护后,在边界与邹城监狱干警进行交接。在核查了李某某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刑满释放通知书后,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派,在沂水高速路口,将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交由户籍地卫计部门,送往方舱医院执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至此,沂水县司法局顺利完成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任务,确保了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员转移流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