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视小记者官网 小记者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精彩活动

哈尔滨新区公证公益大讲堂:讲讲遗嘱那些事儿

时间:2023-04-12 09:30:40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朱善永 孙红岩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朱善永 孙红岩)2023年4月8日,哈尔滨新区“公证公益大讲堂”暨“百年人寿、新区公证处”联合讲堂在哈尔滨新区公证处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期讲座由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公证员姜鑫主讲,主题为“您应该知道的遗嘱问题”。百年人寿保险公司总监邵薇薇、客户、业务人员及怡园社区工作人员等5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

11.jpg

  《民法典》中规定了六种有效遗嘱形式,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员从案例入手,详细讲解了遗嘱的作用和各类型遗嘱的适用场景,重点介绍了公证遗嘱的特点与优势,以及办理公证遗嘱所需的材料、流程等内容,延伸讲解了赠与、继承等公证知识。公证处还为与会人员现场发放了公证知识宣传材料。

12.jpg

  在咨询互动环节,参会人员纷纷踊跃提问,公证员逐一给予了详细解答。一位阿姨咨询,“遗嘱中可以指定房子只给女儿,与女婿无关吗?”公证员表示可以,这正体现了遗嘱的定向传承功能,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注明“自己的房产由女儿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一位保险业务人员问及公证遗嘱是否具有最强效力,公证员解释说,《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改变了以往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地位,但由于公证的法定证据效力,公证遗嘱仍然具有其独特优势。近日,“男子将遗产留给爷奶被改嫁母亲分走”登上了微博热搜,讲的就是因所立打印遗嘱不够规范导致的遗嘱无效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因遗嘱表述不清晰、缺少必要的法律要件,或立遗嘱人签字真实性存疑,导致遗嘱效力受到质疑甚至被否定的案例并不少见。在专业公证人员帮助下订立遗嘱,有助于减少财产继承纠纷的发生。

13.jpg

  活动结束后,与会人员仍意犹未尽,他们表示,公证员的讲解非常清晰易懂,对于人们的财富分配和传承具有指导意义,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专业普法讲座。

  据介绍,哈尔滨新区“公证公益大讲堂”是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已先后走进企业、图书馆、社区。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始终坚持服务为民,通过多种公益普法形式不断提升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今后也将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村委会强化合作,持续开展公益活动,将便民、高效、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哈尔滨新区公证公益大讲堂:讲讲遗嘱那些事儿
哈尔滨新区公证公益大
黑龙江肇源县新站法庭打造“一联三帮” 保企稳业特色品牌
黑龙江肇源县新站法庭
垦区公安局大山派出所开展防范“养老理财陷阱”宣传活动
垦区公安局大山派出所
垦区公安局大山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识假币”宣传活动
垦区公安局大山派出所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版权所有 中视小记者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 10039517号
电话:010-53661027
邮箱:zsxjzg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