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司法所、调委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三零”创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光山县代某胜和官某是邻居关系,两家仅一墙之隔,以前两家关系一直友好融洽,最近却因树木遮阴问题产生纠纷。代某胜认为官某院子里种的3棵树离自己房屋太近,且枝繁叶茂,挡住了自家的阳光,更担心随着树木越长越大树根会长到房子地基种,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可能破坏地基影响房屋安全。代某胜多次找到官某,要求其把树木伐掉。官某却认为长在自己院里的树木并未对代某胜家有多大影响,并称代某胜无理取闹。为此,二人多次产生言语冲突。代某胜来到商务中心区司法所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与官某之间的纠纷。
调委会接到代某胜的申请后,立即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联系官某了解情况,询问其同意调解后展开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劝说,双方同意进行面对面调解。为防止当事人双方矛盾再次升级,调解员决定前往现场查看情况,以便妥善解决问题。调解员赶往现场勘察后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诉求后,调解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权相关规定内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解读,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劝说双方要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官某听后,表示同意砍掉院子里的树木,但因树木已长大成材,要求代某胜给予他请人工伐树等补偿。在调解员耐心开导规劝下,代某胜表示愿意给官某一些伐树补偿款。
至此,这起矛盾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及时得到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