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米热阿依·热合曼)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庭长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在校活动导致受伤引起的纠纷,肇事方当场兑现赔偿款,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阿某和麦某都是卧里托格拉克镇中学的学生,在今年6月的一次课间活动中,麦某不慎将阿某撞倒在地,引起头部出血,学校立即将阿某送至医院就医,经医生检查,阿某头部骨裂,并伴有轻微脑震荡。事故发生后,阿某的家长要求经济赔偿,在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校方向村委会申请联系了卧里托格拉克镇司法所,一同组织双方家长进行了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双方意见产生了分歧,导致第一调解失败。
为最大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使此次事故得到早日化解,村委会联系到了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庭长,与司法所干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法官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后,积极开展了背对背讲解,分别向双方家长客观分析事故的前因后果、利害关系,并针对责任划分问题结合具体法条进行专业释明,厘清了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通过析法明理,最后双方就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慰问金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麦某家长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阿某家长赔偿了5000余元,至此,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