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朱善永 马莉娅)近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两年之久的解除合同纠纷案。涉案款项120万元当庭一次性交付原告撤回起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李某租用某液化气公司和某工业气体销售公司的场地与设备经营液化气站,租赁期间,三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两公司的经营权及场地、设备等整体出售给李某,转让价款1000万元。但李某支付了转让首付款150万元及保证金40万元后,因气瓶充装许可证期限届满未及时更换,导致两公司不能继续经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转让合同,同时返还转让金及占有使用资金期间的利息。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谭海波收案后,细心研判案情,对本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对解除合同无异议,但被告不同意给付原告转让首付款、保证金及占用期间利息的诉求,同时要求原告赔偿被告违约损失,支付违约金90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第一次当庭调解未果。
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彼此无法理性沟通,且均坚持各自诉求,庭后承办法官反复梳理案情,力争找到问题症结。通过多次走访气站,耐心与负责人交流沟通、释法说理,化解其心中怨气,被告终于同意考虑调解。通过多次不间断的调解、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冰释前嫌,彼此做出让步。双方带着诚意来到法庭,面对面平和交流彼此意见,最终被告将案涉款项120万元现金当庭交付原告,原告撤回起诉,此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据介绍,为节约审判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城区法院通过灵活运用“背对背”“情理交融”等调解技巧,引导当事人协商沟通,实质性化解争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双城区法院将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大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