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阿力木·赛买尔)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经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说服调解下,夫妻双方和好,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赛某与妻子娜某于2008年9月18日登记结婚。赛某系再婚,妻子娜某系初婚,赛某与前妻生育2个子女并由赛某抚养。赛某与娜某结婚后生育一个女儿。2015年8月开始,赛某和娜某因生活琐事意见不一致,经常发生争吵。2016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赛某的身体状况不佳,一直在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娜某没有陪护赛某后,赛某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
【审理过程】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了解婚后的感情状况及近期生活情况后,得知双方婚后的感情基础深厚,虽然偶尔有争吵,但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甜蜜的,之所以赛某住院期间没有陪护,是因为娜某工作很忙,无法长期请假,但是双方的感情尚未达到已完全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体谅、改善沟通方式、消除误解,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性。法官从情理出发,劝解赛某体谅妻子难处的同时也劝解妻子体谅丈夫住院时的郁闷心情,最终法官的劝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意和好。
【法官后语】
赛某与娜某有了多年的感情基础。日常生活中,很多夫妻是因为生活琐事发生误会争吵。本案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方面的劝解下,双方都愿意给彼此一个机会,最终和好手牵手微笑着离开法院,使得案件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