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布热比耶·阿布杜克热木)近日,新疆伽师法院化解了三起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与被告阿某、热某等人追偿权纠纷。
2020年,被告阿某、热某等三人与某工商银行签订了“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保证合同”,原告为被告向某工商银行提供还贷连带责任。截至2023年5月,被告为阿某、热某等三个被告代偿本息33671.58元。原告代为清偿后,要求被告阿某、热某支付代偿的本息及违约金,对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至此纠纷妥善化解。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不到十天时间,有效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伽师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缩影。伽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审慎处理涉企案件,着力做好涉企案件的调解工作,秉持善意与发展理念,为企业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