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艾孜提艾力·拉司丁)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1月,被告萨某在原告姚某处购买棉花,共计13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姚某多次向萨某进行催收,但萨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姚某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件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存在可调解的基础,于是将双方叫来释法析理、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考虑到萨某资金紧张,一次性还款过于困难,承办法官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萨某表明会积极还款,姚某看到萨某的还款诚意后表示愿意接受分期还款方案。至此,一起历时三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该案高效妥善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