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张成)近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正在处于家暴危险的受害人撑起一把法治的“保护伞”,也为因家暴而离婚的家庭提供和好的保障。
家住柯克亚乡的热某和阿某于2012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前期双方相处和谐,家庭和睦。热某生育次子后,阿某喝酒后在言语上时常辱骂、侮辱并动手殴打热某。热某为了两个孩子多次原谅阿某对其辱骂、殴打的行为,但阿某一直未改正。热某遂向叶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叶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第一时间向热某了解情况,并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热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叶城县人民法院法院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联合乡领导、村干部及双方长辈,对离婚诉讼进行调解,热某及阿某都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同意和好,但是热某担心阿某再次对其实施家暴。叶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对阿某进行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内容是禁止阿某对热某实施辱骂、侮辱及家庭暴力等行为,与此同时,还将此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阿某居住地妇联、司法所、村委会以及派出所,分别向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通报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履行职能,共同救助和保护热某的安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彻底打消了热某的顾虑,同意回家和阿某继续生活。
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法官一直关注跟踪热某的情况,了解到自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阿某再也没有对阿某实施家暴,且阿某对以往行为后悔不已,态度也大为好转,双方已经和好,现生活和睦。叶城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跟踪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
今后,叶城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审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社区、村委会等部分的沟通协调,真正做到对施暴者扎紧“紧箍咒”,为受害者提供司法“护身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