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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春节前妥善化解农民工群体讨薪纠纷

时间:2023-01-30 15:51:36  来源:中视小记者  作者:李乃栋

  中视小记者讯(通讯员 李乃栋)岁尾年初,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六防六促”“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专项行动,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纠纷,预防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23年春节前,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妥善化解了一起农民工群体讨薪纠纷,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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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再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人们都在忙着置办年货,外出人员正忙着返乡与家人团结,这时有一批外地民工因拿不到工资不能回家过年心里烦。在2023年1月某日上午,这批外地农民工来到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当时他们情绪激动,声称讨薪,如果拿不到工资就不回家,还要到政府机关去讨个公道,大有不达目的誓不休之势。经过调解人员先热情接待,又一番安抚,引导他们坐下来后,详细了解事情的原由。

  人民调解员经过与他们交谈询问得知,2022年5月份,光山县某桂园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安徽省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四幢商住楼外墙涂料工程分包绐南京某某建筑有限公司,随后该分包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河南省某某某建筑劳务公司,之后再转包绐个体工程老板程某,然后清包给清工个人安某坤找人作业,形成多层分包、转包、再转包、清包等关系错综复杂。由于清工承包人安某坤不懂生产经营管理,结果严重亏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导致19名外地民工领不到务工钱,涉及总金额近50万元。调解员知道如不及时化解该纠纷,势必引起民工群访讨薪事件,严重影响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调解中心依申请受理案件后,及时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由于该纠纷涉及外省民工,人数多、金额大、时间紧,情况十分复杂,调成难度大,调解中心及时向县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安排分管调解工作班子成员坐阵指挥,抽出得力人员,组成专案调处小组,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以保障农民工拿到务工工资。

  在调解中,农民工们情绪激动地进行抱怨、诉苦,表示为了养家糊口而外出打工,本以为能够按时结清钱款回家过个好年,但眼看着新年将近,各个企业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薪钱。专案调处小组的调解员们面对此情此景,迎难而上,分工负责,全力有序展开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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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稳定民工情绪。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调解人员做出了大量有效的安抚工作,调解现场民工们你一言我一语,不利于集中意见,于是引导民工选出代表4人,调解员首先向农民工代表讲清国家政策法规,阐明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容损害,要求民工代表主动做好民工们的思想工作,稳定急燥的情绪,并与民工们进行心与心的沟通:“大家来自外省到光山务工,是为光山建设作贡献,家中有老小,过节等用钱,也急于返乡过年心里着急,心情可以理解,但年关近,如果通过上访或诉讼维权讨薪,需要一定程序,时间不允许,马上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快捷有效,帮助农民工要工资是人民调解的责任和义务。”通过面对面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农民工气消了、情绪稳定了,愿意配合调解工作,为下一步调解创造了条件。

  二是摸清欠薪底子。为了全面真实掌握情况,对19名外地民工逐人进行了信息登记和情况了解,对欠薪金额466508元逐人造册核准,并要求清工老板一一核实,签字认可。

  三是扎实开展调解。在调解中过程曲折,情况反复:清包老板称其承包基数过低,亏损严重无钱支付民工工资,任凭调解员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一个没钱;再包人称其按量计,一次性包断,亏损与己无关,愿意走法律程序解决;分包单位称其工程款己付至98%,要求依法定责;总包单位称其与清包人无合同关系,无责任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如若垫付该批民工工资必须有法律通知文书,且有分包单位认可。大家你推我绕,各持一词,相互推责相互诿过,使调处工作多次陷于僵局。为了民工利益不受损害,人民调解员不畏难、不怕繁、不放弃,迎难而上,他们加班加点做工作,中午不下班,与民工一样吃盒饭,与五位欠薪责任人反复作思想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法规,调解员先严肃指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后,谈人情事故,调解员劝导企业负责人与农民工要换位思考,互相体恤大家的难处,讲农村民工辛酸与不易。在调解关键时刻邀请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来现场配合调处,邀请县政法委领导指导协调,宣传政策,讲透县委、县政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惩处的决心和力度,多管齐下使欠薪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恶意欠薪的行为是错误的,后果是严重的,表示愿意筹资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让外地民工返乡过年,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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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和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农历腊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钟调解落下了帷幕,调解员在两天时间连续多次组织多方当事人最后共同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字 :一是由河南省某某某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张某垫资466508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该资金466508元一次性拨付到农民工代表李某某銀行卡中,在人民调解员和农民工代表的共同监督下逐一发放到民工手中;三是该批工资款由垫资人张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责任人追偿;四是双方当事人员自愿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生效。

  至此,一起外地民工群体讨薪事件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多名四川、安徽的农民工带着对光山县人民的深情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高高兴兴地踏上了返乡过年与家人团聚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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