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郑州讯(曹军舰 王光伟)“快来看!这不是法院的警车吗?怎么开到这里来了?”8月18日下午,管城法院南曹人民法庭将法庭搬到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口,现场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建筑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某诉称自己开了一家建筑租赁公司,被告某建筑劳务公司、杨某自2017年10月起向其租赁机械设备。签订合同后,原告便按照约定将设备租给被告使用,但是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2020年10月28日,双方经过对账核实,被告下余180000元未支付,被告给原告出具结算单。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款项,被告一直推脱不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管城法院南曹法庭朱宏扬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到被告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而又根据了解,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位于城乡结合处,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需求增加,辖区内建筑从业人员逐年增多。因此,为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朱宏扬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8月18日下午,在巡回审判现场,由管城法院南曹法庭朱宏扬主持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在朱宏扬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序进行,针对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被告辩称自己不是有意拖欠款项而是因为经济困难资金难以周转造成的。庭审过程中,通过朱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对被告的困难表示理解,原被告的情绪逐渐趋于平和,最后双方表示庭后积极沟通尽快达成调解协议。
庭后,南曹法庭就地开展了普法教育,以案释法积极解答现场群众咨询,并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引导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对自己今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巡回法庭形式新颖,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今后,南曹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抓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将法庭搬到人民群众“家门口”为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